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立法 、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个体工商户、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比如 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一辆小餐车。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货值小 、近年来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小微企业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社会危害性有限,一个小超市 、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
